关于出口享受普惠制关税的调整。
日本财务省决定自2019年4月1日起不再给予中国出口货物普惠制关税优惠。
一、自2019年4月1日起,海关不再对输日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及相关日本进料加工证书。
二、如输日货物发货人需要原产地证明文件,可申请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巴基斯坦&智利
受“中国-巴基斯坦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中国-智利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的运行要求,所有出口巴基斯坦与智利的货物,需要在报关之前办理产地证。否则无法享受关税优惠。与此同时,填制出口报关单时,出口享惠情况如果是享受优惠,在提供原产地证的同时,需要在随附单证一栏打入Y证及其号码。不享受关税优惠的,则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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