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新能源动力电池报废在即,如何处理迫在眉睫,我国已经将动力电池回收列入必须探讨和执行的话题。
早在2018年2月26日,工信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简而言之就是,谁生产谁回收。近日,工信部又进一步进行了细化,印发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及梯次利用等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要求通过自建,共建,授权等方式简历回收服务网点,新能源汽车生产,动力蓄电池生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综合利用等企业可合作共用回收网点。同时对废旧动力电池回收运输做出指导意见。该意见由世航公司技术总监李明先生提供。
据相关数据统计,2018年-2020年,我国累计报废动力电池在12-20万吨,到2025年将达到35万吨,规模相当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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