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电动车发展迅速,随着新材料的不断开发和涌现,各种以电池驱动的车辆层出不穷。由于不同原材料生产的电池性能存在差异,安全性也大有区别。为了准确的加以区别和管理,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TDG)在2022年11月底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第61次专家会议,会上通过了多项提案,其中一项专门针对电动车辆:对原UN3171内容进行修改,同时新增设3项UN代码,决定这部分条目将加入到下一版(第23版)《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规章范本》中,会议报告于2022年12月11日对外发布。
目前《规则范本》中的UN3171条目内容为电池驱动的车辆或电池驱动的设备,其范围较为宽泛,不适应当今电动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和类别的管理要求,TDG因此决定做进一步的区分,在危险货物览表中新增3个UN代码,分别适用于锂离子电池、锂金属电池和钠离子电池驱动的车辆:
UN3556锂离子电池车辆,Class 9
UN3557锂金属电池车辆,Class 9
UN3558钠离子电池车辆,Class 9
而修改后的UN3171条目适用于安装湿电池、金属钠电池或钠合金电池的车辆和设备,该条目也仍然适用于铅酸电池的车辆。
新规则特别为这三类电动车辆制定了包装导则P912:
车辆应固定在牢固坚硬的外包装中,该包装容器应由合适的材料制成,并且具有与包装容量及其设计相关的,具有足够的强度。包装应防止车辆在运输中被意外操作和启动。包装容器不必符合4.1.1.3的要求。车辆应被固定在包装中,以防止在运输中任何方向的改变,以及导致车辆的移动和电池的损坏。
包装运输的车辆可以将车辆上的某些部件(电池除外)从其框架上拆下运输。车辆的包装净重可以超过400公斤。
当车辆的单件净重等于或大于30 kg时,可以有三种方式:
(a)可以装入板条箱或固定在托盘上;
(b)可以不包装运输,条件是车辆能够在运输过程中保持直立,无需额外支撑,并且车辆为电池提供足够的保护,以免对电池造成损坏;
(c)如果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有可能倾覆的(例如摩托车),则可以在装有防止倾覆的手段的集装箱内不加包装地运输,例如使用支架、框架或货架。
规定还重申,如果车辆被密封容器包装则需要粘贴9A号(Class 9)标签;但如果无法使用外包装的则可以不粘贴上述标签。
另外,对于钠离子电池供电的车辆,在电池已短路,电池中不含电能(电池的短路可以验证的),则不受规则的限制。
上述规则细化了电动车辆的分类,方便使用并且一目了然,更有针对性的对照应用和加以管理。这些规定不久之后将会被国际海事组织酌情导入新一版的(第42-24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加以执行。